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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歹她也是久经沙场的过来人,怎么会不知道对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,训狗都得给点甜头,更何况是只大野狼。
松开耳垂,用力点了下他胸口,娇声娇气地说:“你没吃,要是吃了,恐怕这个时间就回不来了。”
说完,抬起眼眸,看向男人,视线逐渐下移,最后停留在有些泛干的嘴唇。
他实在太热,又贴得严丝合缝,惹得她都出了身汗。
掌心下是男人跳动有力的心脏,乐斯蹊不自觉吸了口气,仰起脸,吻了上去。
清凉的薄荷味钻入口腔,曾易梁认得是他牙膏的味道,又带着丝丝甜味,很软,很滑。
异样的感觉传至四肢百骸,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他的血肉,男人竭力忍住想要深/入吞下的冲动,被女孩温柔地亲吻着,她吻得是那样仔细,那样认真。
半晌,俩人喘着气分开,曾易梁额头暴起青筋,明显火还持续烧着。
“你这样亲过多少人?”
“那可多了,”乐斯蹊轻笑,硌得她很不舒服,实话实说,“二三十个吧。”
男人腮帮子动了动,又问:“最有感觉是哪个?”
被这样一问,女孩还当真回想起来,“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,另外一个学校的,他长得超好看,我还记得他一头短发,给人很清爽的印象,感觉他是青春期里唯一不会jerkoff的男孩子。”
她说完,发现男人一动不动盯着自己,这才意识到说的可能有点过火,立马嬉皮笑脸地抬头亲了下。
“不过以前都是闹着玩的,我现在喜欢的只有你一个人。”
“我就说你有看走眼的时候,”男人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,低头下去吻住,这次是他主动,近乎贪婪地汲取女孩的气息。
乐斯蹊被他过于疯狂的吻势弄得有些喘不上气,胸口像是藏了只调皮的小狗,用力地往外撞击,脑子却昏得阵阵泛白,可能是男人太重,压得她血液不通畅,浑身上下软得出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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